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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2024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广西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广西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
2月21日9:00至3月1日18:00。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及缴费方式。
*报考:*本次考试实行全程网上报考,考生可在报考期间内选择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zk1.gxeea.cn:8001/login/login.html,下同)进行报考,也可选择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进行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广西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后再进行报考。
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操作说明见附件2)。
*缴费:*考生在选择完考试课程后,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等方式缴纳本次考试报考费用,费用缴纳完成后注意点击系统或APP所提示的“确认”按钮。*报考费一旦缴纳成功后,不予退还。*如在支付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银联缴费咨询电话:95534。
(二)确认个人联系方式。
新、老考生在本次考试报考时均须确认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本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方式,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个人联系方式不准确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更正个人基本信息。
如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居民身份证号码非18位的,必须先申请身份证号码升位,否则将无法报考。请相关考生就近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提交个人基本信息更正申请。
(四)选择和更换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全区14个设区市均安排有市直考点,社会考生可选择市直考点作为考试地点,专本衔接考生、网络助学考生、助学班考生可选择市直或高校考点作为考试地点。在本次考试报考结束前,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更换考试地点,报考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换。绘画类、制图类、面试类等特殊课程考试地点由我院统筹安排(见附件3)。
(五)课程报考费用。
课程报考费为40元/门,部分特殊课程报考费为70元/门。在本次考试报考结束前,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更换已缴费成功的课程,报考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换。
三、打印准考证
3月29日9:00起,考生可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1] ”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安排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考生须同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等,不含电子身份证、截图或打印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原农行自考卡、旧版过塑型准考证不可作为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广西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为4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特殊课程考试时间按当次考试有关办法执行(各时段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4)。
五、成绩公布
预计5月10日9:00后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2] ”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期间咨询电话号码。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咨询类型
1
技术咨询
0771-5337940
技术咨询
2
银联
95534
缴费咨询
3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0771-2852098
报考咨询
4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2-3813958
报考咨询
5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0773-2881960
报考咨询
6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4-3820337
报考咨询
7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0779-3200532
报考咨询
8
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
0770-2883842
报考咨询
9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7-2834462
报考咨询
10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0775-4573892
报考咨询
11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0775-2686101
报考咨询
12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0776-2853268
报考咨询
13
贺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4-5139589
报考咨询
14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0778-2185005
报考咨询
15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0772-4225317
报考咨询
16
崇左市招生考试院
0771-7870611
报考咨询
17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0771-5338210
报考咨询
0771-5337817
0771-5587395
18
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1-3235609
报考咨询
19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3-5843240
报考咨询
20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1-3260548
报考咨询
21
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3-5895958
报考咨询
22
南宁教育园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鸣校区)
0771-5884584
报考咨询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4月12日前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就近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教育管理等4个专业的通知》要求,教育管理(代码340101)、新闻学(代码960101)、汉语言文学(代码970201)、英语(代码970202),自2022年7月1日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理论课报考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四)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包。
附件: 1.广西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3]
2.“广西自考”手机APP操作说明 [4]
3.广西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地点安排表 [5]
4.广西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6]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1月23日
[1] https://zk1.gxeea.cn:8001/login/login.html
[2] https://zk1.gxeea.cn:8001/login/login.html
[3] http://www.gxeea.cn/gallary/upload_images//1148_29785_1706698305916.docx
[4] http://www.gxeea.cn/gallary/upload_images//1148_29785_1706698305871.wps
[5] http://www.gxeea.cn/gallary/upload_images//1148_29785_1706698305861.xls
[6] http://www.gxeea.cn/gallary/upload_images//1148_29785_1706698305844.xls
资讯2024
关于2024年4月考期广西高等教育自考网络助学报名截止及关课时间的通知
广西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至14日进行,考试临近,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特下关于本考期网络助学报名截止时间及助学课程关课时间的通知:
一、2024年4月考期网络助学课程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考期助学课程报名将于3月15日24:00截止,有意愿参加助学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完成报名工作,助学课程选课中心: None [1] https://guangxi.zikao365.com/web/html/pc/selectCourse/selCourse.shtml ,报名后请注意及时完成课程学习并核验助学平台上的本人姓名、准考证、身份证信息是否与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None [2] http://www.gxeea.cn/lstd/zk/index.htm )一致。
二、2024年4月考期网络助学课程关课时间
按照广西各高校助学成绩整理及上报时间要求,广西网络助学课程关课时间将于统考前日24:00关闭。2024年4月考期助学课程关闭时间及计分截止时间为4月12日24:00,请大家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及时登入平台查漏补缺,争取拿到满意的成绩。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
[1] https://guangxi.zikao365.com/web/html/pc/selectCourse/selCourse.shtml
[2] http://www.gxeea.cn/lstd/zk/index.htm
资讯2024
2024年4月考期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考试通知
2024年4月考期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采取“远程考试”方式组织考试。考生可以自己选择符合规定的电脑(无须到指定机房),按照相关规范参加综合测验。
2024年4月考期,具体操作方法及操作规范说明如下:
1、准备电脑(不支持APP端参加综合测验),保证网络连接正常。在开考前请提前安装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确保答题考试顺畅(同学们请务必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是否与考试院系统的信息一致,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
2、综合测验考试时间:*3月28日—4月12日,*每日*9:00-20:00*。考试网址: https://guangxi.zikao365.com/kaoshi [1] ,考试期间开放,请各位考生收藏该链接,以备考试当天使用。(注意:综合测验期间可复制网址登录考试,也可直接在课程学习页面点击“综合测验”模块进入登录考试。)
3、考试时,考期选择202404考期,输入考生本人的学习账号和密码,登录综合测验考试系统,考生确认已阅读《综合测验考生守则》后,点击“我已阅读完,开始考试”。如果登录存在问题,请拨打电话客服电话重置密码。
4、操作注意事项
(1)综合测验考试期间的每日*9:00-20:00*中的任意时间可登录自行考试。
(2)每门课程综合测验考试只能随机抽取*两套题*考试,取最高分计入成绩!每套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特别提醒:点击开始考试之后,系统自动计时,在120分钟内必须点击交卷。)
(3)考试时须打开综合测验考试系统,不能关闭综合测验考试系统,若失误关闭,可在答题120分钟内再次进入到考试系统继续考试。若超过考试120分钟,没有回到考试系统点击交卷,当次综测成绩没有分数,且不可当天进行该科的第二次考试。
(4)考生须提前确认注册时所留电话正确无误(网络助学平台登录后的“资料修改”可以查到),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与考生联系。
(5)因考生自己不规范操作造成的考试延误,或试卷无法提交等问题,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6)如在考试时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24小时客服电话4008135555。
[1] https://guangxi.zikao365.com/kaoshi
资讯2024
2024年10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通知
2024年10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于5月15日9:00面向全部考生开启,广大考生可通过选课中心选购助学课程,请考生知悉。若有助学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4008135555。
附件: *广西自考社会考生网络助学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2996
护理伦理学
4
后续更新
2
02113
医学心理学
4
3
02998
内科护理学(一)
8
4
02901
病理学
5
5
02997
护理学基础
8
后续更新
6
02903
药理学(一)
3
7
03000
营养学
3
8
02899
生理学
4
9
03001
外科护理学(一)
8
10
03002
妇产科护理学(一)
4
11
06087
工程项目管理
5
12
04230
建设监理导论
5
13
04231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
6
14
06962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8
15
08984
房屋建筑工程概论
4
16
0422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5
17
00385
学前卫生学
4
18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后续更新
19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20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21
03325
劳动关系学
8
22
03005
护理教育导论
5
后续更新
23
03006
护理管理学
5
24
02324
离散数学
4
2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6
00015
英语(二)
14
27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28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29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30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31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后续更新
32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33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34
00151
企业经营战略
6
35
00153
质量管理(一)
4
36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4
37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8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39
00292
市政学
6
后续更新
40
00318
公共政策
4
后续更新
41
00158
资产评估
4
42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6
43
00160
审计学
4
后续更新
44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5
45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46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5
47
00230
合同法
5
48
00245
刑法学
7
后续更新
4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50
05677
法理学
7
后续更新
51
00261
行政法学
5
后续更新
52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53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54
00242
民法学
7
后续更新
55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56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57
05679
宪法学
4
58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59
00247
国际法
6
6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61
00249
国际私法
4
62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64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65
00167
劳动法
4
66
00227
公司法
4
6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68
03008
护理学研究
5
69
00600
高级英语
12
70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71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后续更新
72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73
00320
领导科学
4
后续更新
74
00097
外贸英语写作
8
75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5
76
00055
企业会计学
6
77
00045
企业经济统计学
6
78
00186
国际商务谈判
5
79
00102
世界市场行情
4
80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后续更新
81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7
82
00037
美学
6
83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7
84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85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86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87
04747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4
88
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4
89
00078
银行会计学
5
90
00185
商品流通概论
5
91
00467
课程与教学论
6
92
00398
学前教育原理
8
93
00882
学前教育心理学
6
94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
6
95
00402
学前教育史
8
9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97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98
04729
大学语文
4
99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100
00146
中国税制
4
101
00156
成本会计
5
102
00087
英语翻译
6
103
00603
英语写作
4
104
00604
英美文学选读
6
后续更新
105
00834
英语经贸知识
4
106
03009
精神障碍护理学
5
后续更新
107
03201
护理学导论
5
108
03200
预防医学(二)
6
后续更新
109
03202
内科护理学(二)
5
后续更新
110
00076
国际金融
6
后续更新
111
0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11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13
02198
线性代数
3
114
00012
英语(一)
7
115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8
116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117
00832
英语词汇学
4
118
03007
急救护理学
5
119
00020
高等数学(一)
6
120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121
00883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4
122
00838
语言与文化
4
12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124
00881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4
125
04737
C++程序设计
5
126
00183
消费经济学
4
127
00399
学前游戏论
6
128
00403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
6
129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6
130
00449
教育管理原理
6
131
00184
市场营销策划
5
132
04052
建筑工程制图
6
133
02325
计算机系统结构
4
134
02331
数据结构
3
135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10
136
00157
管理会计(一)
6
137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6
138
00152
组织行为学
4
139
00139
西方经济学
6
140
00257
票据法
3
141
00794
综合英语(一)
10
142
00795
综合英语(二)
10
143
00595
英语阅读(一)
6
144
00522
英语国家概况
4
145
00597
英语写作基础
4
146
00596
英语阅读(二)
6
147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5
148
00277
行政管理学
6
149
00079
保险学原理
5
150
00074
中央银行概论
5
151
00143
经济思想史
5
152
00536
古代汉语
8
153
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6
154
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6
155
00529
文学概论(一)
7
156
00506
写作(一)
7
157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6
158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6
159
00535
现代汉语
7
160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5
161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162
00642
传播学概论
6
163
00312
政治学概论
6
164
00066
货币银行学
6
165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166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4
167
03203
外科护理学(二)
5
后续更新
168
00024
普通逻辑
4
169
00040
法学概论
6
170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4
171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4
172
02142
数据结构导论
4
173
02323
操作系统概论
4
174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4
175
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5
176
00393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4
177
00390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4
178
00394
幼儿园课程
4
179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80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4
181
00169
房地产法
3
182
00258
保险法
3
183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184
02326
操作系统
4
185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5
186
00455
教育管理心理学
6
187
00454
教育预测与规划
5
188
00200
客源国概况
4
189
00384
学前心理学
6
190
05962
招聘管理
4
191
00386
幼儿文学
4
192
00388
学前儿童数学教育
4
193
00416
汉语基础
4
194
00407
小学教育心理学
5
195
010052
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
6
196
00445
中外教育管理史
6
197
0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198
0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199
00409
美育基础
4
200
00412
小学班主任
4
201
00658
新闻评论写作
6
202
00145
生产与作业管理
6
203
00395
科学、技术、社会
5
204
00389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4
205
00450
教育评估和督导
6
206
00383
学前教育学
6
207
00396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4
208
0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209
00096
外刊经贸知识选读
6
210
0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4
211
00452
教育统计与测量
6
212
00410
小学语文教学论
5
213
00415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8
214
00405
教育原理
6
215
00408
小学科学教育
4
216
00411
小学数学教学论
5
后续更新
217
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4
218
00662
新闻事业管理
4
219
00659
新闻摄影
5
220
08328
现代教育技术
5
221
05963
绩效管理
4
222
00661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4
223
06093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6
224
00100
国际运输与保险
6
225
0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226
06233
小学语文教学设计
5
227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
4
228
08327
教育统计学
6
229
08329
小学创造教育
6
230
00453
教育法学
4
231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后续更新
232
0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233
00911
互联网数据库
3
234
00660
外国新闻事业史
6
235
00994
数量方法(二)
6
236
06227
大学数学
6
237
06235
文艺概论
6
238
08330
小学教学心理与设计
6
239
01839
中外教育史
6
240
08331
中外文学精读
5
241
00451
教育经济学
6
242
00406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4
243
00177
消费心理学
5
244
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
6
245
00196
专业英语
12
246
00199
中外民俗
4
247
00831
英语语法
4
248
00830
现代语言学
4
249
00654
新闻采访写作
10
250
00633
新闻学概论
6
251
00429
教育学(一)
4
252
05844
国际商务英语
6
253
00602
口译与听力
6
254
0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3
255
00898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
3
256
00995
商法(二)
5
257
00197
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5
258
06090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6
259
00181
广告学(一)
4
260
00198
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
4
资讯2024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要求,结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专业布局及社会需求实际,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自学考试专业结构,经研究,决定对广西自学考试专业进行调整,现就专业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考我区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36个自学考试专业
停考我区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36个专业,其中专科层次专业20个,本科层次专业16个(具体停考专业及所涉及学科门类见目录),停考方案另行发布公告。
停考专业目录
*序号*
*层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主考学校*
1
专科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广西大学
2
专科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建筑大类
广西大学
3
专科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装备制造大类
广西大学
4
专科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广西大学
5
专科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广西大学
6
专科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广西大学
7
专科
610203
计算机信息管理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8
专科
620201
护理
医药卫生大类
广西医科大学
9
专科
630201
金融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广西大学
10
专科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广西大学
11
专科
630801
电子商务
广西大学
12
专科
630903
物流管理
广西大学
13
专科
630701
市场营销
广西财经学院
14
专科
670206
应用日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广西大学
15
专科
670102K
学前教育
广西师范大学
16
专科
670103K
小学教育
17
专科
680503
法律事务
公安与司法大类
广西大学
18
专科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广西大学
19
专科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
广西科技大学
20
专科
640101
旅游管理
旅游大类
桂林旅游学院
21
本科
020101
经济学
经济学门类-经济学类
广西大学
22
本科
070302
应用化学
理学门类-化学类
广西大学
23
本科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工学门类-机械类
广西大学
24
本科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广西科技大学
25
本科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广西科技大学
26
本科
080903
网络工程
工学门类-计算机类
广西大学
27
本科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学门类-化工与制药类
广西大学
28
本科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工学门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广西大学
29
本科
080703
通信工程
工学门类-电子信息类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0
本科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1
本科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门类-电气类
广西科技大学
32
本科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学门类-土木类
桂林理工大学
33
本科
082502
环境工程
工学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桂林理工大学
34
本科
090502
园林
农学门类-林学类
广西大学
35
本科
120601
物流管理
管理学门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广西大学
36
本科
120801
电子商务
管理学门类-电子商务类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二、调整部分自学考试专业主考学校
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等3个本科层次自学考试专业主考学校(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序号*
*层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原主考学校*
*现主考学校*
*备注*
1
本科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广西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2
本科
120901K
旅游管理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旅游学院
3
本科
030612TK
公安管理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广西警察学院
公安管理学属于行业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和资格须由广西警察学院审核认定。
自2024年7月1日起,报考上述三个专业的社会考生由调整后的高校负责管理。老考生如需申请从原主考学校毕业,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含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方可获得由原主考学校副署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逾期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社会考生,须按照调整后的主考学校要求申请毕业,获得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副署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申请上述3个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按实际毕业主考学校要求进行学位申请。
三、调整专科层次会计专业名称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高职专科)(2021年)》规定,将我区现开考专科层次“会计”专业的名称调整为“大数据与会计”,新专业名称自2024年7月1日起启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50
经济学资源下载量
33
英语资源下载量
29
法学资源下载量
45
新闻学资源下载量
学习资源
每位老师的说课、授课都各有特色,突出了各自的教学特点,教学流程合理,教学重点突出,课堂气氛比较活跃,堂堂精彩,两点突出。
政策法规
内容管理系统政策将显示在这里……
政策202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 提交 2021-11-19 08:55 来源:教育部
教学厅函〔20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已初步形成了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评价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选拔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现就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考试评价办法,为各类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坚持立德树人,完善录取机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引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省级政府统筹,严格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完善招生计划安排*
1.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各地要坚持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合理安排所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分类招考规模,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考。要引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报考,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2.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各地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技术技能人才的分析,编制本地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建设规划并分年度推进,与招生规划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综合考虑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优质院校和专业招生,对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
3.适度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各地要进一步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适度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贯通专业以始读年龄小、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为主,结合专业特点,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三、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
1.突出职业教育特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分类考试一般应安排在每年春季举行。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依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完善文化素质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或经省级招委会批准的少数优质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有条件的省份可使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省级统考制度,并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统一制定文化基础考试的内容和标准。
3.完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省级招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可采取省级统考、多校联考、高校校考等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的,参加省级招委会或高职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各地要完善职业适应性测试,进一步优化测试内容,甄别考生的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分流、健康成长。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的,参加省级招委会或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高职专业大类,针对不同生源群体,统一制定职业技能考评方案,明确考试方式、考试规范和评价标准,探索建立职业技能考试省级统考题库。鼓励职业技能校考相关高职院校积极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互认。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相关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考试。
*四、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1.完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办法。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地要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认定、折算等办法,指导高职院校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完善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录取办法。对于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以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合理确定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比例。各地要推进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招生录取中探索使用。
3.完善面向特殊群体的录取办法。对于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相关规定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地要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做好相关群体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相关高职院校按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 五、完善监督管理办法*
1.加强地方政府统筹管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省级人民政府为主统筹管理。省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地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职院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总结已有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2.健全多级监督管理体系。各地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健全国家、地方、学校、社会多级监督的工作体系,加强对分类考试的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3.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7日
政策202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提交 2022-11-04 17:17 来源:教育部
教学厅〔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是本行政区域内高校特殊类型考试组织、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等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属地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高校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方案须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规章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 二、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
各地各相关高校要深入总结近年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将特殊类型考试组考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结合特殊类型考试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醒考生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深入细致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健康监测、考前健康筛查、考点体温检测、备用考点(考场)设置、考试场所消毒、防疫物资配备等防疫工作,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考试过程中异常状况处置。考前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组考防疫措施,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应考尽考。
各地各相关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明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等,提前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非现场方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各地要积极推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创造条件扩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统考科类设置,优化统考科目和内容,提高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
*三、严格考生资格审核*
各相关高校要认真落实特殊类型招生校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的主体责任,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见附件),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校考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要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身份信息和校考、省级统考、高考报名等信息比对,不得降低报考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提供省级统考成绩等信息,积极配合高校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 四、强化考评人员管理*
各地各相关高校要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加强考试专家评委库建设,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禁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
* 五、严格考试招生管理*
各地各相关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各环节工作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严把考试入口关,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严格落实考试评分标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录取标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得调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规则。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稳步提高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加强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要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各地各相关高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加强对相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认真落实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制度,按相关要求及时公布有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办法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要求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特殊类型招生专项测试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
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地区艺术、体育等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教育部授权各地各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综合评价等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参照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高校。
附件: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 [1]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10 月31日
[1]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6/tslxzs/202211/W020221111355563365562.docx
政策202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提交 2023-08-25 09:30 来源: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完善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教育部。
*2.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全国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积极使用分类检查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提高安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原则上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手段,确保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等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精准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二、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3.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附件1)和本省(区、市)确定的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前置学历资格审查。要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对于异地报考考生要进一步细化考生报考要求,并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重点加强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进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手续。
* 4.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过剩的专业要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按照《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附件2),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 5.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
*6.加强涉考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关于涉考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加强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良好氛围。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地要指导属地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22日(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考试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所有成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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